“集而不群”是我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面临的主要短板。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需紧紧围绕集群本质属性,突出协同创新、相互协作两个重点,强化集群促进机构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不断优化集群发展的产业生态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我国开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要深化对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重大意义的认识,清醒认识集群发展的问题和不足,以推进协作为主线,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久久为功,着力实现“集而成群”。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何如此重要?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基础。在制造业产值规模总体稳定的情况下,提高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而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增强集群创新能力,提高制造业价值创造能力。可以说,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是经济发展客观需要。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题中之义。制造业是工业的主体。新型工业化以推动工业发展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而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归根到底是要通过协同创新和相互协作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从而提高产业竞争力。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与推进新型工业化殊途同归。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必然要求。建设制造强国,就要使制造业量质齐升。如果把企业看作是点,把产业链看作是线,那么集群就是面、体,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及处于产业链同一环节企业、同一产业所有集群成员,在一定区域聚集并且相互协作,将最大限度提高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不仅可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而且有利于形成协同创新、人才集聚、降本增效等规模效应和竞争优势,是制造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抓手。长期以来,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难题,是区域之间产业合作难度大。而跨区域联合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需要各地打破行政壁垒,增强区域交通互联性、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从这一角度讲,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能够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发展短板:“集而不群”
“集而不群”是我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面临的主要短板。从这一角度讲,集群发展刚刚破题。
集群成员间协同创新机制不完善,不能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发展集群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在于建立协同创新体系,形成协同创新能力。当前国内许多集群仍是各自为战搞创新。一是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合作创新动力不足。受职称评定以论文、课题为主,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许多高校院所与企业科研合作积极主动性不高,加之其大多对产业技术最新动态不了解,科研成果转化率低,企业与其合作的意愿不强。二是企业间合作创新动力不足。由于联合科技研发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收益分享等,企业间合作研发动力不足。三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少。有的集群缺乏国家级、省级科研类公共研发平台,无法降低研发成本,创新意愿较强但研发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较难开展研发活动;一些科研项目、联合研发普遍以大企业为主,中小企业参与度不高。
集群内不同区域间行政壁垒较重,尚未形成区域间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机制。受财税体制、政绩评价等客观因素影响,地方政府之间推进产业合作的意愿不强,更希望将其他区域内的企业吸引到本区域内,扩大本地产业规模。目前,各地区之间缺乏专业化分工,招商引资竞争激烈,产业雷同。一方面,各地联合申报的集群成员间联系不紧密。尽管一些地方联合申报集群,但实际上真正形成集群的较少。不同地区的企业捆绑到一起,只是增大了产业规模,并没有解决地方政府推动不同区域间企业合作的动力、机制等问题。另一方面,同一设区市内的不同县(市、区)之间也没有动力促进集群内资源自由流动。虽然大多数集群是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申报,但设区市内不同县(市、区)的企业间联系也并不紧密。从严格意义讲,区域间联系不紧密、行政壁垒较重,既不利于真正形成集群,也不利于打造全国统一的大市场。
集群内企业间“竞争大于合作”,尚未形成融通发展格局。许多集群企业间同质竞争严重,没有形成良性协作机制。一方面,大企业之间合作少。大企业实力相当,往往各干各的、竞争激烈。另一方面,大中小企业之间协作发展不紧密。有的集群整车(整机)企业从外地采购相关配套产品,本地配套企业难以与整车(整机)企业形成紧密主配关系。有的集群配套企业只给外地企业配套,而不给本地企业配套。有的集群本地配套率较低,不能有效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集群促进机构作用发挥较弱,难以提高集群治理水平。促进机构能够整合集群内的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将集群打造成产业技术创新共同体,对促进集群发展意义重大。但一些集群促进机构只是为了集群参加国家级、省级竞赛而由当地政府临时指定,并不是自发形成的,对如何开展公共服务活动,促进集群成员间相互协作,破解影响集群发展的堵点难点卡点等不够关心。有的集群促进机构力量微弱,对发挥协调联络作用感到力不从心。一些集群促进机构在政府制定集群规划时参与不够,不能有效反映集群成员声音。个别地方政府对集群促进机构不够重视,认为促进机构不能引来大项目好项目,不能直接推动集群扩大规模,其作用可有可无,没有给予必要的指导和财政支持。
突出协同创新、相互协作两个重点,不断优化集群发展的产业生态
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需紧紧围绕集群本质属性,突出协同创新、相互协作两个重点,强化集群促进机构建设,加大政策支持,不断优化集群发展的产业生态。
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一方面,要激发企业与高校院所相互合作的动力。建立健全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分级分类评价机制,把科研人员协同创新成果作为应用类人员评价重要标准,改变重论文、重课题,轻技术创新、轻产学研合作的传统思维与做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享机制,加快推进高校院所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让其分享科研成果产业化应用收益,调动科研人员参与协同创新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推进大中小企业合作研发。鉴于中小企业具有创新动力,但缺乏创新资源,要建设更多高能级公共创新平台,鼓励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平台,培育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要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签订科研合作合同,保护好大企业的科研成果,消除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作研发的心理顾虑。
健全完善协作发展机制。一方面,要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建立健全集群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集群内企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提高集群成员相互信任度。注意提高中小企业在集群成员集体讨论中的话语权。引导支持集群统一行业标准、产品标准,加强先导性、创新性标准研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以标准为切口抢占产业制高点。另一方面,要推进区域协作发展。研究制定推进区域联合打造集群的财政、税收政策,并进行试点。鼓励地方探索跨区域联合打造集群工作机制,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鼓励支持相邻区域实行统一的经济社会相关政策,消除集群内不同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政策障碍。支持地方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实行集群招商。
强化集群促进机构建设。一是强化法律保障。加快出台集群促进机构发展办法,明确促进机构职责定位,并坚持市场化运行。二是强化财政保障。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无偿给予机构活动经费,支持其用于开展相关活动,增强集群凝聚力,提高集群影响力。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引导促进机构搭建公共服务体系,围绕推动产学研合作、技术与信息收集发布、促进企业合作等开展活动,全面赋能集群发展。支持促进机构牵头成立技术研发中心,聚焦共性技术研发、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成果转化等提供服务,增强自我造血功能。
统筹推动集群融合发展。推进国内集群间的交流沟通方面,鼓励不同省份集群间合作,促进产业集群协同发展。引导具有赋能功效的集群,如数字经济集群、物联网集群、数字安防集群、软件和信息服务集群等,深化与生产制造类集群合作,进一步推进集群的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进同国际知名集群的交流合作方面,深化产学研合作,合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难题,抢占技术制高点。举办或参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集群交流活动,组织成员单位对外宣传、联合参展、国际合作等,扩大集群品牌影响力。